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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力量为市场繁荣护航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春艳 黄鹏 编辑:刘郁蕾 2018-08-16 15:24:4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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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创新探索40周年。

  40年来,神州巨变,百业兴盛;质量提升,市场繁荣;公平交易,法治有序。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与改革开放同行,与时代发展同步,在活跃城乡交易加强市场监管中筚路蓝缕,优化环境,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中扩大供给,夯实基础,严格标准,促进经济机构的改善;在倾听群众心声维护消费权益中牢守安全底线,坚持执法为民,切实践行了根本宗旨;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砥砺奋进,放管并重,服务发展,不断作出了积极贡献。

  40年阔步前行,40年奋力创新。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坚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商事制度改革和市场监管创新取得开创性成就,我国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质量环境、消费环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

  40年时光镌刻,40年足迹铭记。市场监督和质量管理见证了改革求索、经济腾飞、法治进步、城市演变、品牌崛起、百姓安康、社会富足、国家强盛的历史进程。我国市场主体总数突破亿户,40年增长了200倍,市场化改革释放了巨大的活力和创造力。

  40年硕果累累,40年击楫中流。从今日起,本报与中国工商报等媒体将在《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专栏中联合推出40年来市场监管系统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的突出成就和兴市利民的精彩故事,再现历史澎湃画卷,汲取精神动力。

  40年风雷激荡,40年岁月峥嵘。期待与您携手回望,永志初心,放眼未来,再启新程,市场监管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效监管的实践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中国工商报记者 王春艳 黄鹏

  40年,披荆斩棘,雄关漫道。

  40年,斗转星移,万象更新。

  这是见证奇迹的卌载,这是法治护航的时代。

  40年来,中国市场监管与改革开放同频,与时代发展共振,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依法行政履职高效,守法守信意识深入人心。市场繁荣兴盛,在法治的轨道上阔步前行,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绩。

  法明令行 治之端始

  现代经济,基础是市场,核心是创新,本质是法治。法治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时钟拨回40年前,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的号角,中国开始探索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新机制新路径,加强法治建设成为阵痛之后的共识。邓小平指出:“还是要讲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1979年7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刑法》《刑诉法》等7部重要的法律一起出台,因为要吸引外资,外商说没有法律,他们的权利没法保障。改革开放初期,一批重要的经济商事法律在短时间内迅速出台,为规范经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也搭建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框架。

  上世纪80年代,《计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相继制定,为产业兴国、质量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改革掀开新一页。仅隔一年,多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密集出台,《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成为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

  安全是底线,是红线。没有安全,市场活力和秩序难以保障。进入新世纪,我国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克以重典,《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及配套规定出台,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如果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的改革,是改革催生了法治,那么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开端的全面深化改革,则是法治引领了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2013年,一场让利于民的商事制度改革大幕拉开,给中国市场经济带来了巨大效应。5年来,《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监管领域20多部法律法规作出重大修改,推动释放改革红利,有力保障经济快速发展。

  120部法律、215部行政法规、327部部门规章,门类众多,体系恢弘,这些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宗旨,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交易行为、竞争行为、监管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确保了中国市场监管的法治内核。

  法治建设是市场监管部门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40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法治精神,基本形成了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标准化法》《药品管理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等法律及一大批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的,比较健全的市场监督管理法律体系。

  大有章,细有则。《“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等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指明了市场监管的方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关系民生的监管规范保障了发展方式的正确路径。目标清晰,举措有力,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监管在法治引领下破浪向前。

  以法为凭 循法而行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重要的规矩,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全面依法治国赋予时代新内涵。

  面对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的新任务新挑战,市场监管部门对法治的追求矢志不渝,对权力的约束严格要求。“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近700项行政审批事项先后被取消、下放,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极大地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双随机清单向社会公示,法治透明,执法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

  40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将行政执法纳入法治化轨道,打造严密、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格行政程序,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全领域、全流程规范、公正、文明,统一执法标准、执法文书。严格执法主体,全面实行执法人员考试持证上岗制度,执法资格信息动态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自由裁量等重点环节的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环境和质量显著提高。

  持法为刃,以法筑堤。2017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处罚公示率达到100%;规范执法取得新突破,执法监督迈开新步伐,依法行政水平达到新高度,实现了对法律负责与对市场主体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市场监管与服务的统一。

  纲举目张 奉之圭臬

  2016年年底,利乐集团因捆绑销售被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处罚6.677亿元。2018年上半年,全国1.5万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957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因价格违法被查,市场监管部门施以处罚1400万元。7月,淘宝买家小李因刷单被判罚,成为全国首例。

  不管违法主体是谁,不论案值大小,只要破坏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惩处,一视同仁。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质量检查监督,打造了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树立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40年来,我国7次制定5年全国普法规划,自上而下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普治并举,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推行说理式文书,开展中国质量万里行、食品安全周等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的活动,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理解和认同。

  从法制文本到法律信念,从合规守法到法治信仰,可以看到,崇尚法治的市场环境已经逐步形成。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汇聚成中国市场经济稳定前行的澎湃动力。

  40载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改革航道中,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积厚成势,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坚实筑就!

  40载匡正固本,不忘初心。时代大潮中,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成就辉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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