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朱祝何)从12月29日质检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体系将进一步完善,质检总局会逐步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机动车排放缺陷召回制度出台实施。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表示,质检总局将推动《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从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将汽车召回从安全召回、整车召回扩展至环保召回、零部件召回。“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7年,质检总局根据收集和掌握的缺陷线索信息,组织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43次,消费品缺陷调查364次(其中总局调查30次,各省级质检部门调查334次),通过信息收集与分析、技术调查与评估、工程分析与验证等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实施召回工作。截至目前,缺陷调查工作已引发汽车召回58次,涉及数量1357.95万辆,占全部汽车召回数量的68%,引发消费品召回433次,占全部消费品召回数量的91.9%。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与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全面提升我国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能力,形成“总局统一管理,地方分级负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召回监管体系。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朱祝何
编辑:刘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