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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修订出台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杨阳 娄平 编辑:刘郁蕾 2018-10-24 09: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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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领域质量水平,日前,市政府修订出台《湘潭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

  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市长质量奖每三年评定一次,设立组织奖、个人奖两个奖项,其中个人奖分设突出贡献奖和质量创新奖。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为4~6家,突出贡献奖为1~3人,质量创新奖为4~6人,奖金分别为3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推广运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并取得卓越经营绩效,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等指标位居市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显著的质量品牌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等条件。申报市长质量奖突出贡献奖应当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提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申报市长质量奖质量创新奖应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在质量领域有显著创新成果。市长质量奖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部门联审、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投票表决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评定。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由市长颁发奖杯、证书。

  截至目前,湘潭市共开展了2届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共有15家组织(个人)获奖。(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阳 通讯员 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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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阳 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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