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2019-01-22 10:31:21 市场监管总局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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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9年 第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精简整合,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附件3),现予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附件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注1: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注2: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注3: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注4: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执行。

附件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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