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发出首张网店营业执照
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2日讯(通讯员 卓少民)“《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作为微商经营者就要积极主动申办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以后做生意也就更有底气了!”日前,从事微商多年的李女士从慈利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核发的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成为慈利县第一位持证上岗的微商。这也是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以来,慈利县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其网页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即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网店经营者,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所在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包含有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网址信息的网络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此举为依法应当登记的个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了极大便利。
据介绍,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在线下开展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不能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