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20日讯(通讯员 王名魁)6月19日,益阳市资阳区两商家因商品促销不明示附赠商品的期限,被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
前不久,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中心城区资江路某家珠宝店的玻璃橱窗上张贴有“买黄金送钻石,满2000送1000,满3000送1500”内容的宣传广告,该路段另一家药店设置的店堂广告上宣称“购物有礼,满388元送电热水壶一个,满888元送电压力锅一个”。两经营者均未在所推销的商品广告中向消费者明示附带赠送商品的期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两商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作出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