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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兴优势产业工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童妙 2017-09-13 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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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质监局、经信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5〕43号),加快推进实施《湖南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标准化对行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促进我省新兴优势产业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省质监局、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新兴优势产业工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为: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型轻合金、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先进储能材料及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含北斗)装备、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3D打印、装配式建筑以及烟花爆竹等优势传统产业。

  试点单位为以上优势产业的生产 (含中央驻湘)单位。

  二、试点项目申报条件

  (一)试点单位领导重视标准化工作,积极支持试点项目的建

  立和开展,承诺提供人、财、物方面的保障。

  (二)试点项目应具有明显的产业特色,符合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优先选择标准化基础好、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

  (三)试点单位原则上应在本行业内主导制定过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四)企业诚信守法,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试点的目标与任务

  试点周期为3年。

  (一)试点目标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速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加快新兴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的研制,强化优势产业标准的实施,推动我省标准“走出去”,提高标准化服务能力,支撑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引领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一批工业新兴优势产业企业,促进新兴优势产业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

  (二)试点主要任务

  1、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试点单位应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湘政发〔2015〕43号)、《湖南省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认真开展从技术创新到标准研制、从标准实施到产业转型发展的实践,探索建立工业新兴优势产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化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

  2、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试点单位应根据新兴优势产业特色需求,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建立优势特色产品和技术标准综合体。积极申报和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将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建立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和企业标准为主体的标准体系。

  3、推动标准实施。试点单位应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尤其是确保节能、环保、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有效实施,切实发挥标准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综合效应。要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

  4、推动新兴优势产业标准“走出去”。试点单位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申报本领域国际标准项目。要依托海外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积极推动相关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在产品、技术、产能“走出去”的同时,推动标准“走出去”。

  5、强化标准化服务。试点单位应充分利用区域内有关标准化资源,组织开展标准化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标准化意识,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

  四、试点工作实施要求

  (一)试点申报

  1、试点申请由试点单位自愿提出。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湘企业报省经信委审核推荐后报省质监局。其他单位报当地市州质监局,由市州质监局汇总后报省经信委审核推荐再报省质监局。

  2018年度工业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日期: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

  2、申报材料

  1)、《工业标准化试点申报书》(附件1)三份,电子档一份;

  2)、《工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三份,电子档一份

  (二)试点管理

  1、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工业标准化试点的审批与管理,并给予一定支持。

  2、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做好试点项目的审核推荐、考核评估工作,在企业技术创新、标准实施、产业转型发展和质量品牌建设方面重点指导服务,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3、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三)试点工作考核评估

  1、在试点期满前2个月,试点单位应按照工业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基本实现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工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总结报告》(附件5)。

  2、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考核申请后,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考核评估时间,成立由标准化、行业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考核评估工作组进行考核评估。

  3、对评估合格的试点单位,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顺其、段向阳

  联系电话:0731-89967049 89967052

  地址: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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